律师档案
耿义良
耿义良律师
黑龙江 哈尔滨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耿义良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.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,原告还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5-12-28 12:00)    点击:59

.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,原告还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?

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,是一方(原告)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。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要求同被告离婚不具备法定离婚标准,就判决不准 离婚。在这种情况下。原告仍坚持其离婚要求的,不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。 这是因为,民事诉讼法第 111 条第七款规定:“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,没有 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”。这项规定说明, 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后,原告在六个且内又提起离婚诉讼的,法院不会受理。 但是,如果发现新情况,有新的离婚理由,则允许再次提起离婚诉讼。这里 说的“新情况、新理由”,是指在判决不准离婚后,原告遇到了危及身心健 康或生命安全等重大事故的隐患与可能,或者存在确实无法共同生活下去的 严重情况和理由,则允许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离婚。这项规定还说明,没有 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,是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的, 此时,法院就会受理并依法进行审理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耿义良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人身损害  交通事故  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耿义良律师,耿义良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耿义良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1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耿义良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哈尔滨律师 | 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耿义良律师主页,您是第22686位访客